商标许可备案

授权他人使用商标,须向商标局提出备案申请


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,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。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,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。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、被许可人、许可期限、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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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商标许可协议提前终止,相应的备案是否需要变更?

商标许可协议提前终止的,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许可提前终止备案。

不进行商标许可备案可以吗?

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主要是为起到公示的作用,方便他人查阅。若没有进行许可备案的,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所以建议您及时办理商标许可备案登记,以便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。

商标许可协议到期未续签,被许可人继续使用是否属于商标侵权?

商标许可协议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协议到期后自动续期,到期后继续使用该商标的行为就属于侵权行为。商标所有人可以要求使用人支付超期使用应支付的许可费用,也可以追究对方商标侵权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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