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短期专利检索报告是申请香港短期专利的必要文件。
关于检索报告,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由如下任意一个检索主管当局发出的检索报告:
● 根据《专利合作条约》第16条委任的各个国际查检主管当局;
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;
● 欧洲专利局;
● 英国专利局。
鉴于以上要求,对于通过PCT中国国家阶段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延伸香港的短期专利申请,申请人可以提交PCT国际检索报告。对于首次提交或通过巴黎公约提交的香港短期专利申请,相较其它国际检索单位、欧洲专利局或英国专利局的费用,请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中文检索的费用较低,所以通常从经济的角度讲,建议申请人准备中文申请文件,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制作中文检索报告。
一般情况下交付时间为30个工作日。
由于专利权具有地域性,当客户的新产品或新技术需要上市或者出口海外时,针对特定的新产品或新技术,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分析专利侵权风险,出具新产品风险预警报告。